吉林大药房及时洞察和捕捉政策信息,在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期间,提前组织安排,成立专项小组落实选址、选机器等工作。
3月18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为吉林大药房颁发了首张自动售药机经营项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ZLCB4311060068L01),吉林省第一台离店式自动售药机正式落户吉林大药房,现已在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二楼上线,标志吉林大药房自动售药机进入规范运行轨道。
企业将充分利用该项政策落地和进行市场拓展规划调整,向智能化管理要效益,节约人工成本,为顾客提供更快捷、高效、实效的一站式健康管理和服务。